第2种观点: 决策纠错机制的体系包括发现、矫正、校验、复善、追惩和防犯机制。发现机制用于发现错误和风险隐患,矫正机制用于纠正错误,校验机制用于检验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复善机制用于最后一轮纠正和完善,追惩机制用于问责责任主体,防犯机制用于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错误。这些机制共同构成了决策纠错机制体系,以保障决策的质量和效果。法律分析决策纠错机制的体系包括构成纠错机制运行的各环节及其运行程序。根据决策纠错机制的含义,可以将决策纠错机制体系分为如下机制:(一)发现机制发现机制属于决策防范环节,是决策纠错机制的启动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发现决策方案中的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或发现决策程序的不合理或不合法之处,或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二)矫正机制矫正机制属于决策纠正环节,是决策纠错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对发现机制中确认的错误进行纠正、调整和修改的过程。矫正机制一般包括对错误的定性、错误纠正、风险隐患排除等环节。矫正机制是发现机制的和其运行的内在要求。(三)校验机制校验机制也属于决策纠正环节,指的是对通过初步矫正的决策方案进行检验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主要方法是试点推行,即将经过初步纠正的决策在小范围进行尝试性运行以观其效,以此为依据来检验修正后的决策方案是否可行。(四)复善机制复善机制是决策纠正环节的最后一步,就是对校验机制启动后发现的问题进行最后一轮纠正和完善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该机制是否启动取决于通过校验机制启动后的决策方案是否依然存在不足。复善机制是决策纠错机制的有力保障和最后防线。(五)追惩机制决策方案完善以后,决策纠错就进入了问责追惩环节。追惩机制是制度完善的起始机制。追惩机制就是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和追惩。其主要功用在于最大程度挽回失误决策所带来损失和不利影响,警示他决策主体起到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决策环境。(六)防犯机制防范机制也属于制度完善环节,就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类似错误防止再次发生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通过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及时防范或降低因决策失误造成更大损失。结语决策纠错机制的体系包括发现、矫正、校验、复善、追惩和防犯机制。发现机制用于发现决策中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矫正机制对错误进行纠正和调整,校验机制通过试点推行检验修正后的决策方案是否可行。复善机制对校验后的问题进行最后一轮纠正和完善,追惩机制对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和追惩。防犯机制通过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这些机制的运行保障了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决策环境。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决策纠错机制的体系包括构成纠错机制运行的各环节及其运行程序。根据决策纠错机制的含义,可以将决策纠错机制体系分为如下机制:(一)发现机制发现机制属于决策防范环节,是决策纠错机制的启动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发现决策方案中的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或发现决策程序的不合理或不合法之处,或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二)矫正机制矫正机制属于决策纠正环节,是决策纠错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对发现机制中确认的错误进行纠正、调整和修改的过程。矫正机制一般包括对错误的定性、错误纠正、风险隐患排除等环节。矫正机制是发现机制的和其运行的内在要求。(三)校验机制校验机制也属于决策纠正环节,指的是对通过初步矫正的决策方案进行检验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主要方法是试点推行,即将经过初步纠正的决策在小范围进行尝试性运行以观其效,以此为依据来检验修正后的决策方案是否可行。(四)复善机制复善机制是决策纠正环节的最后一步,就是对校验机制启动后发现的问题进行最后一轮纠正和完善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该机制是否启动取决于通过校验机制启动后的决策方案是否依然存在不足。复善机制是决策纠错机制的有力保障和最后防线。(五)追惩机制决策方案完善以后,决策纠错就进入了问责追惩环节。追惩机制是制度完善的起始机制。追惩机制就是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和追惩。其主要功用在于最大程度挽回失误决策所带来损失和不利影响,警示他决策主体起到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决策环境。(六)防犯机制防范机制也属于制度完善环节,就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类似错误防止再次发生的一套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通过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及时防范或降低因决策失误造成更大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审判的纠错制度是再审程序。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有误,可以在两年内向申请再审,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可证实生效判决存在错误。在案件自查过程中若发现案件有错误,也会自行启动再审程序。有关再审,最好自己查阅一下民事诉讼法,这里只言片语难以说全。关于审理案件过程当中造成错案,应当对受损的公民进行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损的公民可以向作出错误判决的申请国家赔偿,而判错案如何赔偿要看判错案是给受害人造成了怎样的一个损失,如果是人身自由的损失,那么国家有关于人身自由每一天它的一个具体的一个金额的一个标准,如果是其他的财产损失,国家是要赔偿受害人其他的直接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三十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造成错案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追究错案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错案性质及责任人员。追究错案责任实行责任与处分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依据:《人民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 第六条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制造错案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故意包庇不使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犯罪事实或者情节。第七条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处理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二)隐瞒事实,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妨害作证、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三)违法对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对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或者私自挪用、处理上述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六)违法进行搜查,毁损公私财物的;(七)其他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第 玩忽职守,造成错案,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应当追究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审判的纠错制度是再审程序。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有误,可以在两年内向申请再审,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可证实生效判决存在错误。在案件自查过程中若发现案件有错误,也会自行启动再审程序。有关再审,最好自己查阅一下民事诉讼法,这里只言片语难以说全。关于审理案件过程当中造成错案,应当对受损的公民进行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损的公民可以向作出错误判决的申请国家赔偿,而判错案如何赔偿要看判错案是给受害人造成了怎样的一个损失,如果是人身自由的损失,那么国家有关于人身自由每一天它的一个具体的一个金额的一个标准,如果是其他的财产损失,国家是要赔偿受害人其他的直接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三十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