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已并入黄岛区,黄岛区属于青岛市。黄岛区设在胶南。
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行政区划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制订变更方案。在撤销的同时设立新的行政区划且行政区域不变的,可以由拟撤销行政区划的地方制订变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