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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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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的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获得人身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保险费,则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保险理赔所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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