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开专票销售方开户行不可以不写,开专票指的是专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开票时,专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