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和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