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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施工合同

来源:宁瑞教育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 (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全部材料,包工包部分材料)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其中:设计费 元 , 管理费( %) 元,税金( %)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并在交纳二期工程款时全额付清。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 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木工与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40 %,计 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付清工程尾款 5 %,计 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物业相关手续应由甲方承担,包括水电费购买,物业押金由甲方承担交纳。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项目经理及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6.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阶段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的,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7.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提供水电隐蔽工程图发至甲方电子邮箱。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则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覆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4.甲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不给予施工。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

  5、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

  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甲方:

  姓名(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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