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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否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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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否是共同债务,取决于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且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则需要双方协议或判决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经营活动债务、治病债务、抚养子女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协议约定债务以及其他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否是共同债务

1、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不一定是共同债务。

2、如该房屋属于夫妻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且共同还贷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否是共同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并且共同还贷款,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需要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可以由判决处理。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借款购置的财产、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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