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